台湾民主自治同盟
台湾民主自治同盟简介
发表日期: 2013-05-08

台湾民主自治同盟,简称台盟,1947年11月12日在香港成立。是由台湾省人士组成的、社会主义劳动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的政治联盟,是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政党,是与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一个参政党。

台盟的政治纲领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一切活动准则,在以邓小平理论指导下,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台盟的主要任务,是高举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旗帜,团结广大盟员和所联系的台湾同胞,为加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步伐,为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为健全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为实现“一国两制”、和平统一祖国而奋斗。

台盟主要创始人是谢雪红等。1947年2月28日台湾人民起义失败后,起义领导人陆续辗转来到香港,为继续坚持反对国民党反动派和帝国主义的斗争,谋求台湾人民的解放和幸福,他们决定成立一个能团结台湾各界人士和广大人民的政治团体。根据当时台湾省人民的民主政治和地方自治的要求,以“台湾民主自治同盟”作为名称,在中国共产党的帮助下,于1947年11月12日成立。《政治纲领》中提出:设立民主联合政府,建立独立、和平、民主、富强和康乐的新中国。谢雪红、杨克煌、苏新被推选为负责人。台盟成立后,开展了大量的宣传工作。揭露国民党在台湾的反动统治和美帝国主义企图分裂中国的阴谋,号召台湾同胞团结起来,配合人民解放战争,为推翻美蒋反动统治、建立新中国而奋斗。1948年5月,台盟发表宣言,响应中共“五一”号召,拥护召开新政协。1949年9月,台盟作为党派单位派代表参加了一届政协全体会议。新中国成立后,台盟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以《共同纲领》作为自己的政治纲领,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参与国家政治生活中重大问题的协商,参加了中央和地方人民政府的工作,团结推动盟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积极投入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进入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以来,台盟坚决贯彻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认真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职责,拥护中共关于祖国和平统一的方针,与中共亲密合作,致力于祖国统一大业,坚决反对任何分裂祖国的主张和行为。随着祖国大陆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台盟号召成员和所联系原台胞积极推动两岸的交流和相互了解,帮助政府引进台资,代表和维护台胞的利益,反映他们的正当要求。台盟目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是: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坚决贯彻中共十五大精神,坚持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对台工作方针,团结全体盟员和所联系的台胞,为把社会主义事业和促进祖国统一大业推向21世纪作出新贡献。

目前,台盟在祖国大陆台胞较集中的12个省和直辖市建有地方组织,共有成员1800多人。台盟发展成员以在大陆的台湾省籍的中上层人士为主。台盟历届主席为谢雪红(女)、蔡啸、苏子蘅、林盛中、蔡子民、张克辉,现任主席林文漪。

版权所有(c)武汉轻工大学党委统战部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汉口常青花园学府南路68号

邮编:430023 电话:027-83955542 传真: 027-8395554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