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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武汉轻工大学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统战工作的意见
发表日期: 2013-06-04

中共武汉轻工大学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做好统战工作的意见

轻工大党发20135

 

各党总支部、党委各部、机关党委,各院(部)、处(室)、直属单位,工会、团委:

统一战线是我党夺取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胜利的重要法宝。高校统战工作又是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领域,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中承担着越来越重要的使命,发挥着越来越突出的作用。做好学校统战工作,调动广大党外知识分子的积极性,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需要,是学校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需要,也是实现学校改革与发展目标的需要。根据中央、省委有关统战工作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为进一步做好统战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学校统战工作的范围

学校统战工作的范围主要包括:各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党外知识分子、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少数民族人士等。重点是专业领域成果显著、政治上有代表性、社会上有影响的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以上学历的党外知识分子等。

二、学校统战部的工作职责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统战路线方针政策,广泛联系统战成员,了解情况,沟通思想,疏通渠道,协调关系;协助民主党派搞好自身建设,积极发挥其参政议政作用;认真做好党外代表人士培养选拔和安排使用工作;加强统战理论政策研究和宣传,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不断扩大统一战线的影响。

三、学校统战工作的基本思路和总体要求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道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思想,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结合学校工作实际,拓宽渠道、突出特色、发挥优势、创新思路,为巩固和壮大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服务,为促进地方经济建设服务,为促进学校改革、发展与和谐服务,不断推动学校统战工作实现新的跨越。

四、学校各级党组织统战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增强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坚定信念,巩固高校统一战线成员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

(二)认真做好服务引导工作,引导统战成员把个人价值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要结合起来,及时向他们通报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及社会生活中的重大问题,以及学校人才培养、学科建设、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重要情况,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支持他们为中华振兴、地方建设和学校发展献计献策。

(三)认真做好党外代表人士的培养选拔工作,加强党外干部队伍建设。统战部要在学校党委领导下,积极同有关部门协作,共同做好党外代表人士的日常培养和教育工作。学校行政部门、院(部)领导班子以及教职工代表大会、学术委员会、工会等组织中应保持适当数量的党外代表人士。做好党外人士的政治和实职安排举荐等工作。

(四)认真做好民主党派及无党派人士队伍的建设工作,按照注重质量、保持特色、组织发展与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相结合的原则,协助民主党派做好组织发展工作,支持民主党派做好发展对象加入前的考核教育和加入后的培训管理工作。合理配置高校的政治资源,有意识地将一部分优秀知识分子留在党外。

(五)认真做好协调沟通工作,引导高校统战成员正确认识和处理我国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和海内外同胞关系,为促进社会和谐、校园稳定作出积极努力。

(六)研究探讨在新形势下高校统战工作的新情况和新对策,做好统战宣传和信息工作。

五、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实现统战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

(一)坚持征求党外人士意见的制度。认真召开座谈会,由学校党委邀请党外人士,就学校、院(部)的教学、科研、管理改革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及关系到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进行座谈、讨论,向他们通报情况,征求意见,并认真研究党外人士的意见和建议,做到协商于决策之前。

(二)健全向党外人士传达文件的制度。党中央、省委发的有关文件,要根据规定,及时向党外人士传达或组织他们阅读,使他们及时了解和掌握有关精神。

(三)建立党外代表人士参加学校有关会议的制度。学校举行的有关重要会议和大型活动,如党代会、教代会和校庆活动等,应视情况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民主党派负责人和党外代表人士出席(或列席)。

(四)建立同党外人士交友联谊的制度。学校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应和分工联系的党外人士经常联系,与他们开展谈心活动;学校党政领导要支持和参加学校重要统战活动。

六、进一步加强对统战工作的领导

(一)学校党委要明确一名校领导分管统战工作。党委要把统战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听取统战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和检查、总结全校统战工作。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影响和带动各级党的干部做好统战工作。

(二)学校党委及机关党委、党总支部领导要认真学习统战理论、方针、政策,做好统战工作。要把是否重视并善于做好统战工作作为衡量和考核领导干部实绩的标准之一。

(三)党委统战部是学校党委主管统战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作为党委参谋助手的作用,负责在统战工作的方针、政策上指导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工作。协助党委保持同党外代表人士的密切联系,协调关系,做好统一战线各个方面的工作。

(四)建立统战工作网络,形成健全的统战工作运行机制。机关党委及各党总支部要配备统战委员,全面掌握本单位的统战人员情况,配合党委统战部共同做好本单位的统战工作。

(五)重视做好党外人士的举荐安排工作。学校党委要把培养选拔党外干部纳入干部队伍建设和人才工作的总体规划,统筹考虑,并积极向上级统战和组织部门推荐校级后备干部人选,积极举荐党外代表人士到各级人大、政府、政协、司法机关及人民团体作政治安排和实职安排。

(六)积极创造统战工作的必要条件。学校统战工作经费应列入学校经费预算,单设专项费用,并根据实际情况,逐年有所增加,为民主党派和具有统一战线性质的团体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

(七)努力加强学校统战干部队伍建设。要选拔政治坚定、作风民主、学识丰富、业务熟练、热心统战工作的同志充实统战干部队伍,重视对统战干部的培养、教育和使用,切实增强学校统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统战干部队伍。

(八)加强统一战线理论政策研究和信息工作。统战部门要加强统战理论政策的学习,深入进行调查研究,发现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全校各部门、各级党组织要配合统战部门及时准确收集各方面的统战信息、动态,以把握统一战线工作方向,提高工作水平。

 

 

                                                                                 中共武汉轻工大学委员会  

                                                 2013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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